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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政策
建造师省资质及个人审批流程更加人性化
来源: | 作者:profc3b57 | 发布时间: 2018-11-21 | 399 次浏览 | 分享到:
2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决定再取消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12项,其中包含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审批、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审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审批,还包括相关的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审批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审批。(具体事项参看:《国务院取消建造师等12项建筑事项的省级审批》)

  建工行业历经数次调整,具体包含哪些内容?调整后,建工企业资质审批和个人资格证注册,应当走什么样的流程,对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师及相关单位有什么影响?

  首先,为什么要取消地方住建部的初审权?

  在本次公布的152项调整内容中,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有12项,分别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审批;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审批;一级注册结构师和其他专业勘探设计工程师注册的审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审批;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审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资质审批;甲级、部分乙级建设工程勘探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的审批;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审批;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批;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审批;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注册审批。

  现在的改革,取消了省级住建部门的行政审批权,清理和压缩现有前置审批事项,将大多数改为后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并实行目录化管理制度,再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

  其次,调整后,对建工企业和个人有什么影响?

  注册类资格证的审批,按照原来的做法,由省级地方初审,再将资料上报到建设部审批。有些初审审核过了,但是到了建设部审核却过不了,因为中间包括很多重复注册的情况存在。按照规定,所有建设部管理的个人注册类资格证,如全国注册建造师证、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必须放在同一个单位,但是原有情况下,省级建设厅审核不了这个情况,因为数据库在建设部,所以才有这个改革。

  本次改革,取消的是省级住建部的初审权,而不是相关项目的考试。改革后,地方收集完审批资料直接递交到建设部审核,简化了流程,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对企业和个人来说是件好事。

  至于建工人关心的相关项目的考试会不会取消,大家大可放心,考试不会取消。建筑行业需要拥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水平,懂经济、管理、技术与法务四项技能的人才。以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审批为例,按照国际惯例,项目经理必须有建造师证,比如美国有建造师协会,英国有皇家特许建造师协会,西班牙、德国等发达国家都有建造师协会。与中国的区别是,国际是协会认证,中国是政府认证,从改革文件上来看,中国注册资格类的项目改革有向协会改革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