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物业管理师1人,证书必须是建设部颁发的。
二级企业资质标准:
1、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及经济、管理、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宇、工业区及其他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三级资质标准
1、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物业管理师1人,证书必须是建设部颁发的。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