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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政策
如何规避建筑企业办理施工带来的风险
来源: | 作者:profc3b57 | 发布时间: 2019-12-08 | 344 次浏览 | 分享到:
建筑企业办理施工的现象在现实中是常见的,这种方式使被办理企业常常承担着极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有些风险影响到企业的生存问题。下面小编就为您介绍一下如何预防办理带来的风险

资质办理

1、施工合同无效,办理人与被办理企业均无法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价款回收无保障;

2、办理人与被办理企业对工程质量、工期、工伤和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办理人因办理工程项目拖欠材料供应商货款或劳动者工资的,被办理企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办理人以被办理企业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引起的债务纠纷由被办理企业承担给付责任,并且,被办理企业应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5、政府相关部门有权没收办理所得收益,并有权就办理行为对办理人、被办理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甚至被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那么,建筑工程资质办理转让风险如何防范和降低呢?我们为您总结了6个小方法。

1、对办理单位进行事前风险控制

要求办理单位提供基本经营资料,了解办理单位的资信情况,要求办理人提供履约担保。

2、采用内部承包方式

被办理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根本之策就是不采取办理方式承包建设工程,而是采取内部承包协议的方式,因为内部承包是法律所允许的,将办理项目实实在在地转变为被办理企业的自有项目。

3、采用材料委托采购与劳务分包相结合的方式

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将办理施工合同分为如下两个合同:一是建筑材料委托采购合同,被办理企业将建设工程的材料全部委托给办理人采购;二是将建筑劳务合法地分包给有劳务资质的办理企业完成。

4、加强财务管理

为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有效避免劳资纠纷、材料款纠纷等,严格控制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

5、严格控制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1)被办理企业要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2)完善劳务管理。为各自招聘的建筑工人购买保险,以减少工伤事故发生时的风险承担。

6、工程竣工后的管理

工程竣工后,被办理单位可要求办理单位将竣工的相关资料报公司备案,并将办理工程上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情况以书面形式给予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