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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防安全常识
法规政策
医院消防安全常识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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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医院消防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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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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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是一个人流量巨大的地方,而且很多老弱病患,所以医院的消防安全也很重要。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医院消防安全常识。
医院是一个人流量巨大的地方,而且很多老弱病患,所以医院的消防安全也很重要。今天我们就来看看
医院消防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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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主要的火灾危险性是什么?
医院在诊断、治疗过程中,使用多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各种电器设备,以及其他明火。而且由于医院里门诊病人多,流动量大,还有大批照料和探望病人的家属亲友,病人大都行动困难,万一失火,很容易造成伤亡。
2、医院的防火重点部位有哪些?
医院的防火重点部位应包括:放射科、生化检验室、病理科、药库、药房、制剂室、手术室、病房、门诊楼、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及变配电室、汽车库、其他物资仓库等部位。
3、胶片室的防火要求有哪些?
(1)胶片室应独立设置,室内要阴凉、通风,理想的室温为0-10℃,最高不得超过30℃。夏季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2)胶片室是专门储存胶片的地方,不得存放其他易燃物;除照明用电以外,室内不得安装、使用其他电气设备。
(3)陈旧的硝酸纤维胶片易霉变分解自燃。因此应经常检查,不必要的应尽快清除处理;必须保存时,应擦拭干净存放在铁箱中,同醋酸纤维胶片分开存放。
(4)胶片必须放在纸袋里贮存,这不仅是为了保护胶片,更重要的是防止胶片相互摩擦,以免产生静电;存放胶片的纸袋,应放在铁橱或特制的木架上,分层竖放,不宜过紧,不得重迭平放。
(5)室内严禁吸烟,下班时应切断电源。
4、药房有哪些防火要求?
药房是医院向门诊病人和病房直接供药的部门。它的主要防火要求是:
(1)含醇量高的酊剂、醑剂等的大包装存量不宜超过二日量。乙醇、乙醚等易燃品以一日量为宜,不宜过多。?
(2)乙醇等易燃液体,以500mL的瓶装为宜。10L容量的蒸馏水瓶极易破碎,底部尤弱,如用它盛装乙醇,将瓶头提起时往往脱底,乙醇大量流出,极易发生火灾。因此,在药房内不得采用。
一般医院药房内乙醇等易燃液体的总存放量不得超过5Kg斤,否则应另室存放。
(3)配方配出高锰酸钾等氧化剂时,应该用玻璃瓶包装,不得用纸袋包装;并不得与其他药品配方或混放,以免自燃。
(4)药品的化学性质互相抵触或互相作用后增加燃烧爆炸危险的,如氧化剂与还原剂,氧化剂与易燃有机物,苦味酸与金属盐类等均属配方禁忌。因为它们之间能互相作用发生高热而引起燃烧,或者生成敏感度更高的苦味酸盐而发生爆炸。遇到这类处方,不应贸然配方,应经研究后与医生联系,改变处方。苦味酸等应溶成水溶液配出,不宜将苦味酸结晶发出。
(5)药房内有大量废弃的纸盒、说明书等可燃品,应集中放在金属桶中,不得随地乱丢。
(6)中药房内草药不得大量长期堆积,以防自燃。
(7)钴60等放射性物品,应按有关放射性物品管理的各项规定办理。
(8)药房应严格控制火、火种、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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