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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的防火措施
法规政策
建筑工地的防火措施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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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消防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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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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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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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的防火措施是施工环节中很重要的一环,施工环境的安全,才能保证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
建筑工地的防火措施
是施工环节中很重要的一环,施工环境的安全,才能保证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
一、 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
1.加强对明火的管理。保证明火与可燃易燃物堆场和仓库的防火间距在20米以上,以防飞火,对残余火种应及时熄灭。
2.加强对电焊、电焊操作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操作时应将工作点周围的可燃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配备灭火器材,并派专人看守,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防止阴燃着火。
3.加强电气设备管理。建筑工地电气设备虽多为临时性的,也必须由电工进行安装和修理,经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严禁将电线敷设在可燃物上,检查中发现可能引起短路打火、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4.加强对生石灰等遇湿易燃物品的管理。生石灰是一种易被忽视的点火热源,它遇水会产生大量的热,如散热不良,形成的高温足以使与其接触的可燃物炭化、燃烧,因此生石灰附近不可堆放可燃物。
5.施工现场应严禁吸烟。
二、合理规划施工现场
1. 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防止火势蔓延;
2. 加强现场道路管理,保证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辆有足够的消防通道通行;
3. 易燃、可燃物品仓库应单独设置,远离火源和人员住宿区;
4. 临时工棚应单独设置,并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有条件的应设消防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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