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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消防资质挂靠单位相关保修及维修管理服务
来源: | 作者:profc3b57 | 发布时间: 2020-03-05 | 26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保修期以国家规定和《合同》有关条款为准,并按竣工结算后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不计利息。 
(二)、挂靠单位(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维修(属正常原因造成),保修期外维修,公司和挂靠单位协商确认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收取建设单位维修成本。 
(三)、若挂靠单位(人)在保修期内不按业主要求进行维修,业主举报至公司,公司组织专人进行维修。同时公司将按维修实际费用加倍扣罚挂靠单位(人)的保修金并列为不良信用记录,日后予以限制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