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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需要申报消防安全检查?需要什么资料?
来源: | 作者:profc3b57 | 发布时间: 2017-11-09 | 38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下列三种条件下需要申报消防安全检查:

  1、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其他依法需要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

  2、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现场。

  3、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举办后,单位经整改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时,由单位提出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的。

  (二)报送材料

  1、申报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报送《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下列材料:

  a.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b.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c.灭火、疏散预案;

  d.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情况,电工、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上岗证;

  e.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情况;

  f.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