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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川备案最新规定人员要求
来源: | 作者:备案最新规定 | 发布时间: 2020-07-21 | 2374 次浏览 | 分享到:

    入川备案最新规定人员要求,备案和施工资质是两回事。外地企业进入的备案,其实是一个准入制,企业进行了备案才能进入某区域运作。而对于哪些企业允许备案,就是资质的事情了。地方会规定,具有怎样资质的企业才允许备案。四川也在规定的其中,外地企业入川,办理备案是必须的,虽然很早就出来了备案规定,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入川备案的规定也在逐步更改,那么,入川备案最新规定是什么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从现在的标准来说,新增加的主要是三固定。1、固定场地 2、固定电话 3、固定联系人


    人员要求:


    1、分支机构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正式聘用在编职工并常驻四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


    2、入川企业分支机构,可根据拟在川承揽业务具体情况选择企业具备的全部或部分资质备案,其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须满足现行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要求,其总数应达到现行资质标准相应等级规定配备人数要求的30%,且专业设置齐全。


    3、从事工程勘察的入川企业分支机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且技术队伍级配合理,其中至少有3名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 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