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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来源: | 作者:消防资质挂靠 | 发布时间: 2020-10-22 | 1242 次浏览 | 分享到:
       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内容消防资质挂靠公司林峰脉认为,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工程、安保和仓储库场、车间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

      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一)储存、装卸、用电、用火、氨制冷设备管理是否符合《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要求;
  (二)仓库保管员、装卸和运输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三)电气线路、防雷与接地系统定期检测情况;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检测1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应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规范设置禁止性、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
  仓储物流企业应划线标明库房的墙距、垛距、主要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并设置必要的防火安全标志;储存甲、乙类物品时,应在醒目处悬挂安全警示牌标明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仓储场所内应在醒目处设置“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标志;外围墙上应在醒目处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志。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上面消防资质挂靠公司林峰脉的这些关于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内容的知识点,就是林峰脉消防公司今天为您带来的一些消防知识总结,希望大家在我们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都要注意消防安全,注意消防设施的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