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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消防设置要求
来源: | 作者:一级消防安装资质 | 发布时间: 2020-05-08 | 404 次浏览 | 分享到:
防烟、排烟系统是我们消防项目施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林峰脉消防在这里介绍一下民用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消防设置要求。


火灾烟气中所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氟化氢、氯化氢等多种有毒成分,以及高温缺氧等都会对人体造成极大的危害。及时排除烟气,对保证人员安全疏散,控制烟气蔓延,便于扑救火灾具有重要作用。对于一座建筑,当其中某部位着火时,应采取有效的排烟措施排除可燃物燃烧产生的烟气和热量,使该局部空间形成相对负压区;对非着火部位及疏散通道等应采取防烟措施,以阻止烟气侵入,以利人员的疏散和灭火救援。


防排烟设施分为防烟和排烟两个系统,防烟系统是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或自然通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排烟系统是采用机械排烟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室外的系统。


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m²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2、中庭;


3、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²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4、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²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5、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6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²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²,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